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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怎么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01:21    

自书遗嘱的执行步骤如下:

确定遗嘱的有效性

首先要确认自书遗嘱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且处分的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

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如果既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执行。

遗产管理人的推选

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如果继承人未推选,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如果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

遗嘱执行人应当遵循遗嘱人的意愿,公正、有威信地执行遗嘱,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遗产的处理

遗嘱执行人需要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在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的要求处理遗产,如房产评估、继承公证和过户等。

争议解决

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自书遗嘱得到有效执行,并保障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执行遗嘱时,尽量遵循法律规定,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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